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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12月26日,下月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起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施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州降稳定新业态人员就业形势,低企市医保局主动谋划再次降费工作,业和业人员医联合市财政局、灵活率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保缴通知》,根据通知,费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下月全市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起实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施梅符合条件的州降降费对象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
实施阶段性降费的低企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社会团体、业和业人员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降费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6.5%(职工医保费率6%、生育保险费率0.5%)下调为5.5%(职工医保费率5%、生育保险费率0.5%),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8%下调为7%。
据悉,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稳定就业的重大举措。经测算实施降费后,预计每年将减轻我市企业缴费负担1.5亿元,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0.1亿元。
梅州日报记者:黄钰然
编辑:林仪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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